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评定相关工作,根据《TapTap点点官方网站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标准规定》,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88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科学位创新成果要求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TapTap点点官方网站环境与化学工程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》
下一条:关于第108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前准备工作的通知
版权所有 © TapTap点点官方网站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:上海市宝山区TapTap点点官方网站路99号 邮编: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:TapTap点点官方网站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